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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儿游泳时,必须有专人一对一全程监护,新生儿与看护者的距离必须在监护人的一臂之内。
2.出生10天内的新生儿脐部必须贴防水护脐贴,游泳完毕后要将新生儿防水护脐贴取下,脐部消毒,并用护脐带包扎。
3.新生儿游泳圈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如泳圈的型号、保险按扣、漏气否等)。
4.依据婴儿颈围选用合适的泳圈型号:小号<20cm;中号:21~23cm;大号:24~26cm;加大号:27~29cm;特大号:30~33cm
5.新生儿套好泳圈后,检查下颌部是否垫托在预设位置(双下颌角紧贴内圈),下巴置于其槽内。
6.要逐渐且缓慢入水,防止耳进水。
7.游泳完毕后要迅速擦干婴儿身上的水迹,注意保温,取下游泳圈及防水护脐贴,予安尔碘消毒液或75%的酒精消毒脐部两次,并用一次性护脐带包扎。
8.新生儿每次游泳的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婴儿游泳时间15-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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