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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灵兒| 于 2020-8-27 14:08 编辑
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而且合并要在2019年底前实施。
12月3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联合发文关于《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2020年的预产期的妈妈们要注意了,关于生育报销要发生变动了呦~
——小编解读——
(如有不懂,加小编微信:xayunxiaohe3咨询)
两险合并,重大改变
1.医疗单位比例调整从7%上调为8%,取消生育的1%单项核算.
2.生育职工产检费用上限1000元.
3.取消男职工配偶生育50%报销规定.
4.生育住院费用报销按照医疗保险住院标准报销.(即取消了之前的定额报销,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医疗报销的标准).
5.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但是无生育津贴补助. 更多咨询可拨医疗保障局电话:8678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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