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权限
- 20
- 精华
- 0
- 注册时间
- 2010-9-27
- 帖子
- 102
- 积分
- 936

- 经验值
- 936
- 爱心活力豆
- 0
- 宝宝生日
- 0000-00-00
- 地区:
- 其他
- 街道:
- 其他
|
刚看了妈网首页那个“新婚姻法,让我成了长期房客“那个帖子,看了之后满肚子气,忍不住也想发发牢骚。个人认为现在的新婚姻法简直是GP理论嘛!这简直对女人太不公平了!(完整婚姻法的我也没看,但就离婚时房产这一块分割的问题还是绝对的不公平)
" \; i+ _' C. _0 L* C 咱先不说全职主妇没收入这个问题了,就说说现在的女人大都是既要照顾家庭还要上班,自己也挣钱呢!就算婚前房子是男人买的,婚后的还房贷的主力也不是我们,那我们挣的钱不是全都贴补家用了吗?又不是我一个人花了!!凭啥财产分割时房子就没我的份呢?我们女人还要照顾家庭、照顾老公孩子、还要把钱贴进去给家里,从没想过自己攒私房钱。不管从经济上还是情感上,加起来女人付出的不比男人少?为啥不算这笔账呢??光势利的算男人争了多少钱,给这房子投资了多少钱。。。。
) X" q/ C/ L1 w5 A& I# N. X: g 就是大家说的,这样搞的我们女人跟个房客一样,我们的住房保障就依附在婚姻里,婚姻在,就有住处,婚姻不在就得净身出户流落街头,这是啥NND的GP道理?!!如果结婚前这房子就买了,而且一分钱不欠,那我也认了,反正在房子上我就是没出啥力呗,但大多数家庭不都是婚前只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吗?说的挺好听,目的是为了保护婚前财产,我看这婚姻法是保护男人的利益而出的吧?谁都知道,咱中国的国情就是男主外女主内,房子是生活的基本保障,挣钱一般都是主要靠男方,照顾家庭这些精神感情时间精力的软付出,一般都是靠女人,强调房子财产这一块,到底是为了保护婚前财产利益还是为了保护男人的利益呢?这婚姻法是逼着女人为了保护自己要扔下家庭去挣钱去买房给养老作准备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