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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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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4:1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amanda8868 于 2011-8-18 14:14 编辑

        日前多个帖子探讨这个新婚姻法,客观讲是褒贬不一吧,但我认为是基础不同造成的。
     
   大部分妈妈们相信不是很担忧,只是想表达对此的不满。我也是其中之一。

   相信有部分人很担忧,很多妈妈没好意思说出来罢了:
   那些嫁个条件好的,认为找到长期饭票放任自己,同时还有危机感的人群,是最担忧的。
   首先她们感到危机,但又不愿调整自己,不肯自食其力的;
   其次婚姻上并没有完全把握能毫无问题的。

   多数表现比较淡定和支持的,都是夫妻和睦、白手起家或女方有能力的。

   以上两类人群都不多,多的是我这种纯粹好事儿,想表达自己不满的。

   说白了就是有个妈妈说的,弱肉强食的社会,法律亦然,有本事的能从容不迫,没本事的火上蚂蚁。

   其实我之所以这么抵触,完全是因为我们是个女儿。
   我希望大家的舆论导向,能够促使下一次婚姻法的尽快调整,能够在我女儿婚前完成。
   有点天真,但是很渴望
   同为母亲,相信很多妈妈能够理解。

   老公说我反应过激了,我们又不存在这个问题,按照这个分我的还要比他的多,激动啥。

   可是我真的是想不通,新的婚姻法修订后,妇女儿童保护体现在哪里?!
   女人有怀孕、产子、育儿的事业阻滞期,男人有吗?
   女人有成天干家务的责任,男人几个干了?
   劳动强度考核、招聘用工、企业用工性别占比。。。。
   以上的要求中,哪个不是把女性缩到最小的占比??????
   国家为什不治理???为什么不出台法律???偏偏这个要出台???
   是想扶植楼市???还是想给当权者甩掉糟糠(或者不甩也让你知道:要悄悄的,要不你也落不着好)???
   那么多的不平等,还要出台这个,行吗?
   如同地基建立在了斜坡上,能好得了吗?
   所有的焦点都在房上面,有本事你控制房价啊!!!
   是嫌房价低了ZF没利润了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要是个男人,我会选择一个爱我,而不是爱钱的女人结婚。
   要是你连这个都分不出来,你的钱保不住那也是你没本事的代价
   ——连这都能分不清,够笨。
   ——要不就是明知道自己配不上人家,还要拿条件夯,但是还想牵制,切!

   那么这个法律出台后,只能让我们女人擦亮眼睛了,祈求上天赐给我们一个忠诚的丈夫
   要么就是在不平等的社会分工下,努力拼搏,死也要撑着做个女强人,家庭事业两不放
   要不你就提着心吊着胆慢慢煎熬吧。

   我坚决支持多劳多得,不能放任自己躺在别人父母的血汗上享受
   可是我也绝对会介意这个一刀切的法律:
   只要是首付谁付的,房子就是谁的,支付给对方部分按揭就行,这就合理了吗?
   团队都讲求协作呢,何况一家人!!!
   两口子的日子再都要过成:都要挣钱、留证据,以防万一,这还不如离了算了呢。

   借用某位妈妈的话:
   这个法律把夫妻关系变成了合伙人的关系
   结婚不再是两个人爱情的结合,而是合伙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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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吧,没太大的感觉
不过要是再买房子,就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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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雷妈妈 于 2011-8-18 14:28 编辑

我们是结婚后买的房子,所以不存在这些问题。
我是个儿子,已经又买了一套房子,所以儿子要是在西安工作,房子不是问题。但是,我不喜欢觉得男方父母买房是天经地义的女孩或者丈母娘。我希望把我儿子培养成绩优股,凡事不是靠父母,也希望未来的媳妇是这样,靠老公可以,靠公婆不行,虽然我们以后的东西都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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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hong123  非常同意,不管男孩还是女孩都应该自立,靠谁也不如靠自己。  发表于 2011-8-19 10:11
红茶@xa  同意  发表于 2011-8-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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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觉得特没安全感。
结婚前老公说等房产证下来了写我的名字,现在这都成他个人财产了,我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写我的名字?问他呢,他还觉得我是不是不想和他过了,所以惦记房子。我说凭什么陪你还30年房贷,到最后房子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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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雷妈妈  你老公是不是有想法了?相加当然能加。  发表于 2011-8-1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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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8868  刚开始有点吧,可是想想自己也没有啥影响,只是觉得不仅和ZF倡导的相悖,而且没有体现对弱势的平衡。  发表于 2011-8-1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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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决和桃子妈一条战线!我也说过桃子妈引用其他妈妈的那句话,我真是这样觉得的,两口子都把日子过成生意了,还过个屁意思啊?
照这样规定,我估计以后的男女结婚就更没有实际感情而言了,反正是谁没署名付出,谁就亏的越多,那谁还付出啊。当然我单指金钱。
而且以后女的也可以要求婚前全款带装修的房子才结婚,不然不结,反正现在的婚姻已经经不起时间地域和小三的考验,在加上也没有任何保证,我们当然要图有个固定的住所了。
一个女人为家庭付出的一切?怀孕的累,产子的痛,生活琐事的艰辛。我们逝去的青春都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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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而已,不一定要跟自己扯上关系,反对的不一定都是全职太太,男女本来就有差异,真是奇怪,这时候就要平等了,女人对家庭的付出那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这个婚姻法实事求是来讲就是狗屁。
桃子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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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manda8868 于 2011-8-18 20:24 编辑

回复 哈布妈 的帖子

呵呵呵,我就知道咱们想的一样。
当然,可以说我自私,因为我是女儿。
可即便是不考虑这个,我也觉得这个法律有些脑残,一刀切。
主要造成的原因是社会分工不均、房价过高和小三现象,为啥不寻根治理?


我觉得这个真的是变相的剥削女性的权利,在现今用工(根本可以政策干预的啊)、生理(这个没法改,可是事实存在啊)等问题沉重的压在女性的肩膀上的时候,还要定这么个政策,真的脑残!!!

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定性女人都是不劳而获的呢?也许初衷是好的,可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在现今这个没有信仰的年代,这算不算拆除了男人抛家弃子的最后障碍,变相鼓励年轻一代做小三,先好好享受生活,再找个人惑搅离了,最后有个地方可以住了?

同时,ZF不是在抑制房价么?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本来我会在结婚时候给女儿一套房子,和嫁妆,剩下的等我百年之后都留给他们。但是现在我就要更加奋斗了,因为要多给她,否则给她了,我的晚年保障少了,那么我只能多买多投资了。。。。。。

而且我真的觉得这个政策脑残的地方就是,任何一个政策法规的出台是要具有前瞻性的,既然ZF正在大力弘扬控制楼市,且一定会卓有成效的情况下,再去制定法规去限制,关于未来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是我多虑了,还是政策太。。。。。。

反正我觉得这个政策太片面、太不人性,且与ZF规划目的相悖。

算了,各有各的看法吧。
貌似有人说我们说反对的就是不自信的,认识有偏颇,可是这个法律难道没有漏洞?


我只是觉得这个法律显得太把夫妻关系商业化了。

说老实话,我们从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裸婚。我也是有条件不反对的。
房子、装修和家具是我婚前自购的,他家说的给,结果桃子都一岁了,我连房子具体在哪里都不知道,好在我也没啥兴趣。
结婚照相、钻戒、衣服、嫁妆、婚庆,甚至旅游等等,都是我们自己的积蓄。
我没有问父母要过一分钱,只是在婚礼现场给我俩一人一个红包。
他父母倒是给了一点点象征性的彩礼,可是加上我塞给我妈的钱,让我妈一起存了个折子拿回他家了,再就是酒席。
我们结婚,双方父母么有操过心,甚至连现在我们买的新房子,都是我们自己的积蓄。

啥都不为,我就是觉得这个法规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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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珍珠公主 的帖子

没错,我是操心孩子未来的婚姻变成商业化滴了。
可是老公说的对,孩子啥样还不知道呢,只是希望到时候能改变罢了。

对于自身倒是不牵扯,但是这个法律真的是。。。。。。

想说的上头都说了,乱七八糟想的都写了,呵呵呵。。。。

算了,不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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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们,学学额吧
额把之前老公贷款在北京买的房卖了,是的,卖了,赚了一小笔
然后回西安买了2套,婚后财产
一套写着额的名字,么他的
另一套本来也是写着额的名字,可是婆婆意思要把老公的写上
好吧,那就填上,那还是婚后的
他要现在找小三小四也好,房子一人一套,谁也不欠谁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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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est1101  还是想妈厉害,一样都是湖南的,我咋就这么笨捏?  发表于 2011-8-19 13:42
芷菲妈妈  相比之下貌似我老公更可怜啦。我们家我单位分的房子当然写的是我的名字。今年把原来他名下的房子卖了,换了套大的,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发表于 2011-8-18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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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某边@xa 的帖子

呵呵呵,你强,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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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新婚姻法,这世上不公平的事太多,法律就是给弱者和穷人订的,根本约束不了有钱有权有势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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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lulu329 的帖子

是啊,我们只能愤慨。
可是貌似那些还不至于这么明目张胆的一刀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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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呼妈 发表于 2011-8-18 16:07
没感觉,爱咋咋的吧。

一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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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婚姻法什么样子啊?
旧的还没拜读过·· 新的出来了··
说实话,新的也没有看· 现在只是看到 到处都说这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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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新婚姻法的进来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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