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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西安市含光物业总公司开始销售的位于凤城一路西段含光香榭丽都小区,该项目已于2007年底交房入住,所有业主已缴纳了大修基金与契税,但至今没有人拿到房产证。 期间,为了获取房产证,业主去仲裁委仲裁、去法院起诉均胜诉,但开发商含光物业总公司始终不给办理房产证,其解释是其与建筑商-大洲建筑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尚未结案(拖欠其工程款),对方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所以无法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和建筑商之间的矛盾不可能转嫁到业主身上,业主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缴纳了大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开发商理应办理房产证。其开发商法人孙子洋还是西安市信用协会会长兼秘书长,西安交通大学MBA, 其人品及诚信让人质疑。 购房是每一个家庭做出的最大付出与投资,从看房、买房、装修,到搬家入住,为之倾尽所有的人力、财力和精力,而如今我们业主却得不到自己房子的合法所有权。没有房屋产权证就无法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房屋产权证是房子的唯一凭证,如果没有房产证,从法律上不能够证明此房的权属问题,还有房主对此房的使用与处理,都会受到约束,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花了几十万买了一个无证的房子,难道就这样任由开发商拖延下去吗?业主现在成了弱势群体,和开发商打官司,即便是胜诉了,开发商还是照样不办理房产证,就没有哪一个政府部门能管理这种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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