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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有房的时候吧,心急,一定要买套房,现在房子买了,可是问题又来了,只有70年的使用权,等于不应该叫买房,而应该叫租房,我们现在买房其实就是等于交了70年的房租,等到70年后,按照《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的地方法规:“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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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q+ T6 O9 p: w2 Z2 @: R+ b _ 所以说我们老百姓还是不能有真正的产权啊,等到70年后,又要无家可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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