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权限
- 90
- 精华
- 0
- 注册时间
- 2011-1-19
- 帖子
- 586
- 积分
- 4413
   
- 经验值
- 4016
- 爱心活力豆
- 18
- 宝宝生日
-
- 地区:
- 雁塔区
- 街道:
- 丈八沟街道
|
之前的法律对于离婚时的房屋产权问题是这么来规定的。
; y; F" K# w) P& i" T $ V! i' h: N' e3 u6 r' j X* p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H5 s8 o. K; C5 E9 Y/ I/ X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1 B3 {0 J& i& r% M; r9 l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C& O! t9 }* R% S - k( X9 A+ n; |+ n0 ?( \ W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5 H) h# I1 H9 Z' x( u* q3 c# n 1 ?& D0 @! B5 ?) x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 ?* C3 ~% Y: j, u' C$ L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 N: V( f5 K& u2 b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6 \! T6 P" |8 ?3 z% D5 s9 E; {. J+ [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 _6 h' H4 T/ d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3 |" X3 m- }* ]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2 ?* v- K4 q$ Y8 `' ]4 Q" p
- @/ u$ l# v' R. ~8 D- F3 F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