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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底买的房子这个月上旬已经过户,昨天前业主已经收到房子的全款,这周五水电燃气电话才过户。前天前业主居然打电话给我老公说,他们搬走时要把防盗门拆走。前业主将家私家电等搬走,这是很正常,但是居然要连装修的防盗门也拆走,这也太过份。我花三百多万元买的不是一手房,即毛坏房,我买的是二手房,二手房有装修这是正常的,但是等过户后我将要收楼时居然说要拆走防盗门,我坚决不同意,而且装修应该是不能拆的。还有,收楼后前业主居然还不搬走,还想住到国庆后才搬,哪有这样的,我是否应该向他收取租金,请各位MM给些好建议。9 q' F, G2 a# K& b# [# @7 y N
# H: q6 A7 _( A, X; z4 z今天前业主将所有房门及门锁和橱柜都拆了在打包,真是前所未见,吓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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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粒粒 发表于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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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你可以直接告诉他想法呀,款已付财产应该全部归你了,拆门之前你就应该制止,并且更换锁芯。
dwj_vivian 发表于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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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如果是包含装修部分,这样他算是违约。而且交房必须搬走,不搬走可以协商,如果不同意,你是可以向他收取费用的,因为你们办理了手续,房子就是你的了。按理说办理了收房手续后,房内的东西都是你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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