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87 | 浏览: 6630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6

经验值
323825  
爱心活力豆
2  
宝宝生日
2000-01-01 
地区:
街道:
楼主
发表于 2015-7-17 17:1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月如| 于 2015-7-21 18:20 编辑

古城爱眼季活动即将落下帷幕,陆续也收到了妈妈们的反馈!视力治疗路途漫漫,期间面对众多的电子产品的诱惑、繁重的学业压力,一定还会对孩子的视力恢复造成困扰~

孩子经常眯眼是不是近视的表现?假性近视如何有效的控制?真性近视还能恢复视力吗?......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妈网特邀瞳心圆近弱视防控中心著名眼科专家进行线上答疑,相信大家都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哒!

答疑时间

       7月22日10:00-12:00

活动方式
      
网友线上提问题,有专家统一进行解答

答疑问题
      
孩子的视力保护、近弱视的预防与控制的所有问题

专家介绍
      
      李振清:青少年近视弱视防控专家,中国人机一体防治第一人
      国家专利人机一体带电手法理疗仪发明人,高级视力保健师,原西安市碑林区青少年视力保护研究所所长,从事弱视、斜视、近视等儿童视力健康研究20余年,现任弱视近视防控中心主任。


       牛方婕:
陕西省保健协会眼视光学专业委员会委员,高级验光员
      
擅长各种视光学疾病的精确检查与治疗,尤为擅长弱势的综合治疗、斜视及各种疑难儿童眼病诊断与治疗、有丰富的视力保健理论基础。善于将现代视光学、营养学、儿童心理学结合,在视力不良的预防科普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推广与宣教工作。



——————————————————抢镜的分割线—————————————————
相关展示:
2015首届古城爱眼季:看妈妈点评,找视力机构,还孩子好视力
【小编探店】西安视力机构直通车之瞳心圆站



点评

三只小熊儿童摄影  有疑惑的可以来问了!!  发表于 2015-7-22 10:28

Rank: 8Rank: 8

经验值
6883  
爱心活力豆
2  
宝宝生日
 
地区:
莲湖区
街道:
红庙坡街道
首先一定要保证写作姿势:“一拳一尺一寸”
多吃富含叶黄素类的食物:玉米,鸡蛋,菠菜等
减少长时间近距 ...
谢谢老师的建议~

Rank: 8Rank: 8

经验值
5440  
爱心活力豆
1  
宝宝生日
2010-12-24 
地区:
街道:
回复 瞳心圆视力 的帖子

好的,谢谢了

点评

瞳心圆视力  不客气  发表于 2015-7-22 12:07

Rank: 1

经验值
16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0000-00-00 
地区:
街道:
上周检查十个月宝宝右眼怀疑散光,让两月后复查。请问需要治疗吗?怎么回复,请求建议,谢谢

点评

瞳心圆视力  请两个月后带孩子复查。  发表于 2015-7-22 12:01

Rank: 1

经验值
16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0000-00-00 
地区:
街道:
你好,我家宝宝十个月,上周检查右眼散光

点评

瞳心圆视力   孩子太小,请遵从当时就诊医生的医嘱。【非常抱歉,字打错了!】  发表于 2015-7-22 12:07
瞳心圆视力  孩子太小,请遵从当时就诊医生的遗嘱。  发表于 2015-7-22 12:00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经验值
69191  
爱心活力豆
23  
宝宝生日
null 
地区:
新城区
街道:
胡家庙街道

乐游女王

回复 小芝麻小女人 的帖子

谢谢专家,是的,我知道不能看太阳的。

点评

瞳心圆视力  不客气,多在户外是好的。  发表于 2015-7-22 11:46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古城爱眼季】22日10点,著名眼科专家线上答疑,教你如何正确应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7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