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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万梁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院长 教授
这篇文章是检查时医院发的书中的第一篇,现摘录此仅供大家参考
妊娠期间的产查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早孕保健:
一旦确诊怀宝宝,应在停经12周内尽早接受早孕保健.内容包括询问病史,进行高危妊娠初筛,体格检查,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早健康指导.
产前初查:一般在怀宝宝16-18周开始,这次全面检查包括以下五大项:
1、详细的病史询问:包括个人经历,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等.
2、体格检查:包括营养状况,精神状态,身材各器官有无异常。
3、产科检查:包括检查子宫的大小,胎位,测量子宫底的高度和腹围,听胎心,骨盆外测量等具体项目.
4、阴道检查:了解外阴,阴道,宫颈有无炎症,畸形,肿瘤。
5、化验检查:血,尿,白带常规,肝,肾功能,乙肝两对半抗原,抗体,淋球菌培养及梅毒RPR(必要时)筛查.
产科复查: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测体重,血压,尿蛋白等.
2、产科查胎位,听胎心,了解胎心露及是否入盘等情况。测宫底高度及脐孔水平的腹围,估计胎儿大小,判断是否与孕周相符.检查下肢有无浮肿.
其他必要的检查:
在孕20周左右要进行B超筛查大畸形一次,孕晚期可用B超测胎儿双顶径,胸径,腹围,股骨长度,羊水,胎盘及胎位等,与临床测得的宫高,腹围综合评价胎儿生长发育状况.在孕24-28周时要进行糖筛选试验,从孕30周起,自数胎数,每日早,中晚各一次,每次1小时,在孕36周,视情况作NST检查.
[ 本帖最后由 爱我所爱 于 2009-7-10 18: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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