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0 | 浏览: 1506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8Rank: 8

经验值
5375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2021-10-08 
地区:
街道:
楼主
发表于 2022-5-5 12:08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各位小伙伴们注意啦自5月1日起!西安对公积金提取政策有调整啦~其中包括职工在贷款未还清前也可以每年申请提取公积金等政策

【调整二手房提取政策】

原规定:


  • 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 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 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时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现在调整为:

  • 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交易发票或资金监管凭条;
  • 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时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调整公积金还贷提取限制】

原规定: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调整为:

  •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 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 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西安公积金提取政策有调整!涉及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还贷...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7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