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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灵兒| 于 2011-8-24 18:50 编辑
小编有话说:“7.23”动车惨案所有的人都很痛惜,很悲痛。离开的人已经离开了,但是死亡者家属的赔偿问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善后,所以有关于这两位孕妈肚子里面的小宝宝,要不要给予赔偿死亡赔偿,希望各位孕妈都来说说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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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26日,官方公布的7·23动车惨剧死亡人数为39人,死难者中有两位是孕妇,一位叫陈碧(已有身孕7个月),一位叫毛菲菲,但统计时只算一人,没将胎儿算进去。如果算上胎儿,死难人数应为41人。之所以要考虑这两个胎儿,有两个问题。
从26日起,“7·23”事故已进入善后理赔阶段,而且首笔死难者赔偿50万元的协议已经签订,估计其他死难者的赔偿标准也就是这个数。
标准高低暂且不论,但是很多人肯定有疑问,对两位死难孕妇该怎么赔偿?按一位算呢还是两位算?如按一位算,显然对死者家属不公。
胎儿也是生命,这个谁都不能否认!而且孕期中的准爸爸准妈妈为胎儿倾注了那么多的爱和心血!所以,不要忘了,在向39位死难者致哀的同时,还要向两位未出世的生命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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