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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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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4:1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amanda8868 于 2011-8-18 14:14 编辑

        日前多个帖子探讨这个新婚姻法,客观讲是褒贬不一吧,但我认为是基础不同造成的。
     
   大部分妈妈们相信不是很担忧,只是想表达对此的不满。我也是其中之一。

   相信有部分人很担忧,很多妈妈没好意思说出来罢了:
   那些嫁个条件好的,认为找到长期饭票放任自己,同时还有危机感的人群,是最担忧的。
   首先她们感到危机,但又不愿调整自己,不肯自食其力的;
   其次婚姻上并没有完全把握能毫无问题的。

   多数表现比较淡定和支持的,都是夫妻和睦、白手起家或女方有能力的。

   以上两类人群都不多,多的是我这种纯粹好事儿,想表达自己不满的。

   说白了就是有个妈妈说的,弱肉强食的社会,法律亦然,有本事的能从容不迫,没本事的火上蚂蚁。

   其实我之所以这么抵触,完全是因为我们是个女儿。
   我希望大家的舆论导向,能够促使下一次婚姻法的尽快调整,能够在我女儿婚前完成。
   有点天真,但是很渴望
   同为母亲,相信很多妈妈能够理解。

   老公说我反应过激了,我们又不存在这个问题,按照这个分我的还要比他的多,激动啥。

   可是我真的是想不通,新的婚姻法修订后,妇女儿童保护体现在哪里?!
   女人有怀孕、产子、育儿的事业阻滞期,男人有吗?
   女人有成天干家务的责任,男人几个干了?
   劳动强度考核、招聘用工、企业用工性别占比。。。。
   以上的要求中,哪个不是把女性缩到最小的占比??????
   国家为什不治理???为什么不出台法律???偏偏这个要出台???
   是想扶植楼市???还是想给当权者甩掉糟糠(或者不甩也让你知道:要悄悄的,要不你也落不着好)???
   那么多的不平等,还要出台这个,行吗?
   如同地基建立在了斜坡上,能好得了吗?
   所有的焦点都在房上面,有本事你控制房价啊!!!
   是嫌房价低了ZF没利润了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要是个男人,我会选择一个爱我,而不是爱钱的女人结婚。
   要是你连这个都分不出来,你的钱保不住那也是你没本事的代价
   ——连这都能分不清,够笨。
   ——要不就是明知道自己配不上人家,还要拿条件夯,但是还想牵制,切!

   那么这个法律出台后,只能让我们女人擦亮眼睛了,祈求上天赐给我们一个忠诚的丈夫
   要么就是在不平等的社会分工下,努力拼搏,死也要撑着做个女强人,家庭事业两不放
   要不你就提着心吊着胆慢慢煎熬吧。

   我坚决支持多劳多得,不能放任自己躺在别人父母的血汗上享受
   可是我也绝对会介意这个一刀切的法律:
   只要是首付谁付的,房子就是谁的,支付给对方部分按揭就行,这就合理了吗?
   团队都讲求协作呢,何况一家人!!!
   两口子的日子再都要过成:都要挣钱、留证据,以防万一,这还不如离了算了呢。

   借用某位妈妈的话:
   这个法律把夫妻关系变成了合伙人的关系
   结婚不再是两个人爱情的结合,而是合伙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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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纱| + 100 人活一世皆为利往,如果把情字立当头,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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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新的婚姻法,更不了解旧的。但是还是想为女性说句话,女人真的很不容易,为了家庭孩子付出了一切,还要担心这,担心那的,国家只看到了男人的苦,可是看到女人的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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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反映过激,我觉得国家还是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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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但以后肯定是越来越多的都是独生子女了,哪有那么多的有能力的男人呢?如果女儿看上了一个穷一点的买不起房的男人,难道当母亲的就要去拦截不让她嫁吗?难道没有房子的就不去考虑吗?作为男人的以后估计也再想,我也找个有房的女人。所以这个问题是多面性的。相信做父母的都不愿意去为难儿女们,都会出资去帮助孩子们,这个时候新婚姻法就有了它的用场去分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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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感觉不纠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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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瓶鲸鱼 发表于 2011-8-22 16:56
突然想起,如果国外出台如此荒唐的法律,ZF办公楼早就被示威游行者包围了!
中国人为啥只敢在网上喊喊?
因 ...

中国是不允许集会的,国外的游行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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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水瓶鲸鱼 的帖子

呵呵呵,化妆师阿姨给我们带发卡的速度,绝对比不上我们抓发卡扔掉的速度,连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扔掉,笑死人家了,呵呵呵。。。。。
所以我给她戴的都是塑料架子、塑料花的那种小小的,比较轻,要不感觉稍微不对就扔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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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8868 发表于 2011-8-22 17:00
回复 水瓶鲸鱼 的帖子

94,但是我们还不敢说是:BaoZheng,怕被和谐了。

歪楼:桃子妈的新头像很梦幻哦!~小卡子果然是桃子的认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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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manda8868 的帖子

大民小民讨论的那个话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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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我是大美妈 的帖子

不是,我就瞄了一眼,抱娃呢。
是个男的,一个人讲的那种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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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牵着蜗牛散步 的帖子

没错,老百姓最吃亏!

唉,中国啊,制度不完善,可是责任却不少啊。。。。。。

就算是我们不担心这些,也不能不对这个法律表示心寒啊。。。。

有的时候真的是无语了,谁让咱们生长在这里呢???????

有时候真的觉得中国人很逆来顺受,最多像我这样发个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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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8868 发表于 2011-8-22 13:23
回复 牵着蜗牛散步 的帖子

坚决同意!!!!!!!!!!

妇女儿童的保障机制应该是一体化的。

你看到在中国有那么多人贩子,那么多吃不饱穿不暖,读不了书的孩子,就知道保障机制是多么欠缺了。

在有些国家男人都要强制休产假,结婚后,国家都会少收以家庭为单倍的税收,还会给儿童和生产的妇女补贴。同样在离婚后,法律也是偏向弱者的,志在保护儿童的成长。

这是一个完整的机制,如果婚姻法制定出来保护弱者,就要与其他的福利有冲突。不可能我们生活在地狱中,一个婚姻法就能高到天堂!

所以,结婚,第一靠自己,第二赌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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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牵着蜗牛散步 的帖子

坚决同意!!!!!!!!!!

呵呵呵,对这个事情,本来其实没啥感觉
结果那天在天涯上看了一个极端低俗的男人的叫嚣
貌似在他们眼中女人都是吃饭不干活,做##还要立牌坊的
还有一大堆人附和呢
说什么不是高唱男女平等么,这下怎么。。。。

我就在想,他们是不是真的这么天真啊
有没有了解过大型机构的用人占比和招聘条件啊?
多少都是明确了女少男多的啊,这能一样吗?

再看看新的法律条款,真的是太冷酷了
条条都指向女人,貌似女人都是索取者
有点气不过啊。。。。。。。。。。。。

但是我当时还真的没有想到这个赡养问题,还是你考虑全面
这个不管前、不顾后的政策,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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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大概意思就是国外离婚的费用很高,有些想要离婚的不得不临近的国家办理以减少离婚开支!

中国结婚9元,离婚大概是11元吧?

如果制定相应的法律大幅提高离婚的费用,再把离婚的赡养费用加以细化。比如孩子归属问题,婚姻的过错方,对妻子和孩子的赡养费用提高。

那么男人们还敢找小三,还敢家暴吗?女人们还会在乎离婚时有没有房子可分吗?

相信会有很多人在结婚时就会考虑到这些因素,不会轻易就结婚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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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妍子的店 的帖子

呵呵呵。。。。。。。。。
。◕‿◕。 腾 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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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manda8868 的帖子

以后,爹妈给买房的不嫁!
婚前男方买房不写女方姓名的不嫁!
首付不添上女方姓名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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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买房的可以不写男的,为啥?因为男银不用怀孕!
让男人也生个娃出来就可以写上他们的名字。
男人到了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老妈妈
就尽情的保护男银去招蜂引蝶也不用担心财产受损,家里的女人你不逆来顺受你想滚出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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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新婚姻法的进来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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