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4 | 浏览: 331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4

经验值
823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2009-02-07 
地区:
新城区
街道:
中山门街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8:4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灵兒| 于 2012-5-29 18:45 编辑

孕妇用电脑12大注意事项

1、孕妇每周接触电脑时间不超过20小时
  要防止长时间坐位引起盆腔血液滞留不畅,做到张弛有度;要注意电脑与座椅的高低配合,让胎儿健康发育。
2、注意劳逸结合,防止肌腱劳损
  长时间操作电脑会导致手指关节、手腕、手臂肌肉、双肩、颈部、背部等部位出现酸胀疼痛,因此,孕妈妈们在工作一小时后应休息10分钟,或者做做工间操。
3、要注意用眼卫生
  眼睛与文稿、眼睛与屏幕的距离应保持在50厘米以上。工作时,应在面部及双手涂抹防辐射的
4、长期从事电脑操作的孕妇,应多吃一些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同时增加维生素A、B1、C、E的摄入。
  为预防角膜干燥、眼干涩、视力下降、甚至出现夜盲症等,用电脑孕妇应多吃些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如豆制品、鱼、牛奶、核桃、青菜、大白菜、西红柿、空心菜及新鲜水果等。维生素C可以有效地抑制细胞氧化。维生素E主要作用是:降低胆固醇,清除身体内垃圾,预防白内障。核桃和花生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维生素B1可以加强神经细胞的营养,缓解神经的紧张状态。
5、每天泡点绿茶
  茶叶中的脂多糖,可改善机体造血工能。人体注入脂多糖后,在短时间内即可增强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力。茶叶还能防辐射损害。
6、为了避免荧光屏反光或不清晰,电脑不应放置在窗户的对面或背面。
  环境照明要柔和,如果操作者身后有窗户应拉上窗帘,避免直接照射到屏幕上形成的反射光线造成眼部疲劳。
7、电脑房间要经常通风
  在室内安装换气扇或空调,减轻溴比二苯呋喃对身体的影响,计算机附近的灰尘密度要比机房其它空间高出上百倍,它们长时间附着于人的皮肤上,可导致各类皮肤病。电脑房间要保持清洁卫生,电脑要定期擦洗。
8、一般人每分钟眨眼少于5次会使眼睛干燥
  一个人在电脑前工作时眨眼次数只及平时的三分之一,因而减少了眼内润滑剂和酶的分泌。应该多眨眼,每隔一小时至少让眼睛休息一次。
9、电脑室内光线要适宜
  不可过亮或过暗,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在荧光屏上而产生干扰光线。工作室要保持通风干爽。10、电脑的荧光屏上要使用滤色镜
  以减轻视疲劳。最好使用玻璃或高质量的塑料滤光器。
11、注意保持皮肤清洁
  电脑荧光屏表面存在着大量静电,其集聚的灰尘可转射到脸部和手部皮肤裸露处,时间久了,易发生斑疹、色素沉着,严重者甚至会引起皮肤病变等。
12、要采用正确的打字姿势
  正确的打字姿势对身体身体各部位的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建议各位孕妈妈仔细看看自己的打字姿势是否正确,如果你每日都长时间地坐在电脑前,那么一些不良的姿势会给你的身体带来极大的伤害。

点评

灵兒|  这样的转帖还是很有用的不过不能经常转哦!  发表于 2012-5-29 18:45

Rank: 8Rank: 8

经验值
351373  
爱心活力豆
2  
宝宝生日
0000-00-00 
地区:
街道:
别样~幸福 发表于 2012-5-29 18:59
回复 灵兒| 的帖子

嗯   看到好贴就想分享下

呵呵分享是可以的不过可以换成自己的话了

Rank: 4

经验值
823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2009-02-07 
地区:
新城区
街道:
中山门街道
回复 灵兒| 的帖子

嗯   看到好贴就想分享下

Rank: 8Rank: 8

经验值
351373  
爱心活力豆
2  
宝宝生日
0000-00-00 
地区:
街道:
孕妇用电脑12大注意事项
1、孕妇每周接触电脑时间不超过20小时  要防止长时间坐位引起盆腔血液滞留不畅, ...
这样的转帖还是很有用的不过不能经常转哦!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孕妇用电脑12大注意事项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7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