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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7:58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千万元差价房管局说不清楚

  陕西城固县民乐家苑保障房小区的建设协议惊现两个版本,两个协议在合同总价上相差1500多万元,而这千万元的差价在记者调查中却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一个项目两种协议  总价相差千万元
  近日,记者来到民乐家苑保障房小区施工现场,在项目的信息公示牌上建设单位是城固县房产管理局/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是城固县建筑公司。
  现场有部分工人正在施工,“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干了,每干一天,我们就要贴一天的钱”,现场一包工头说。
  据该包工头介绍说,2011年8月25日他们与城固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签订的民乐家苑保障房小区施工协议,签订协议的有10余人,有人承包一栋楼,也有人承包两栋楼,在签订协议时,安居公司将承包单价定为700元/m2。
  记者在这些包工头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看到,发包方为城固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承包价为700元/m2,承包方均写着个人名字和其身份证号码。
  公示信息牌上施工单位是城固县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实际签订协议、现场施工的均是小包工头,仔细想想这事还真有些蹊跷。
  为了解真相,记者来到城固县建筑公司,奇怪的是,该公司也与安居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书,协议书中显示,工程名称为城固县保障性住房民乐家苑小区一期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11年12月8,建筑面积1标段为52022.90平方米,2标段为27717.47平方米;合同总价1标段为44349800.00元,2标段为26469300.00,同时记者还看到了由陕西华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给建筑公司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中建筑面积和合同总价与双方签订的协议一致,记者计算了一下,1标段的合同单价为852.5元/m2,2标段的合同单价为955元/m2,也就是说,1标段的合同价与700元/m2相差了152.5元,2标段的合同价与700元/m2相了255元。同一个项目两种规格不同的合同竟然相差1500多万元。
包工头认为低价项目早有预谋
  一个项目,为什么要签两种版本不同的合同呢?城固县建筑总公司副总经理苏永庆说,施工协议和中标通知书都是为了完善手续,后面补办的,建筑公司只是管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对承包人进行了资格预审。
  既然是为了完善手续,那么两个协议上的价格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建设单位又会按怎么样的价格履约呢?
  “挂羊头,卖狗肉,他们是早有预谋的。”包工头徐某对记者说:“工程款由安居公司以700元/m2基本按工程进度给我们支付。但是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这个价格对我们来讲是要亏损的,因为在签订合同时,安居公司就没有提供图纸,我们考虑到是民生项目,相信政府是不会亏待我们的,就签字施工,但是协议签订后,安居公司不仅不及时提供图纸,还增加工程量,当发现合同承包价根本包不住,还面临亏损,我们就多次要求安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承包费,但都被其拒绝,后来我们只好委托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核算,希望能按实际情况确认工程价格,但到现在事情没有任何的进展。
  记者在由陕西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民乐家苑《工程预算书》中看到,其单价为1135元/m2。
  “现在也不企求按照咨询公司的预算价格,至少按照与建筑公司的协议价格计算,让我们不要赔的太多也可以。”包工头认为这样他们还基本可以完成任务。
  建设单位是否可以按照与建筑公司的协议价格付款呢?如果不能,那么两个协议之间相差的建设费用将如何处理?
  千万元建设费用去向不明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城固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汉民在接受采访时说,为了完成保障房的建设任务,抢工期、赶进度,边建设边完善手续,民乐家苑项目是开工之后才完善手续的,至于两个协议中出现的差价,李局长说那是建筑公司用来做绿化及其配套项目的。
  “安居公司与建筑公司所签协议中的承包范围并没有提到绿化及其配套项目,”记者以其协议约定内容提出了质疑,李局长又改口说“一个是理论价格,一个是实际价格。”
  这个回答实在不好理解,记者希望李局长可以解释一下什么是理论价格?什么是实际价格?
  李局长的解释是“我是2月份才调到局里,这些事情也说不清楚。”(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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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不保障呀,人民群众的利益无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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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一保障房建设协议惊现两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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