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西安交大西区幼儿园上大班,2014年6月20日中午12点20接到老师电话说小孩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了让家长来学校。到学校后看到孩子躺在教室的床上,下巴贴了一个创可贴,血顺着创可贴留到脖子里,同时在教室里只有一个老师在吃饭没人照看小孩(孩子受了伤没一个人在旁边照顾?孩子下巴三厘米的口子就贴了个创可贴?)。找到班主任,班主任说:小孩在路上跑动,摔倒了,把下巴磕了,时间是在11点多。(11点到12点半一个多小时才联系家长?)我们要求带小孩去医院,校医说了一句话让我就想上去抽她话“小孩现在这情况去不去医院,缝不缝针都会留疤,比她严重的都没去医院”。这是做为一名老师说的话是个医务工作者说的话?我们要带小孩去医院,他们说让等等,他们去申请商量一下。等了20几分钟看这孩子受着疼,我们的心也在疼啊?等不来他们,我抱着小孩就往医院赶,半路来了两老师说是陪我们一起去。到了医院,医生说“两厘米多的口子,肉都翻出来了,要缝针,你先办个就医卡,充2000块钱”。我转头看两个老师,两个老师一句话都不说,当时没有多想,也来不急想,我办了卡,做了手术。缝了6针。处理好孩子的伤口后回到幼儿园,园方未支付一分钱的医药费,还被告知让我们提供材料报保险去。事情发生至今园方从没有出面处理此事。 我就想问问“西安交大西区幼儿园,你妈逼你的这么做,交大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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