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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新闻里说有人在曲江国际小区买了房子,四年没住,发现里面有陌生人出入,开发商还说没有在物业处办理物业手续的房子他们有权处置,这还有没有天理?5 F8 T' o. G% ~- \4 \. U0 r
这是的结局还没看到,今天又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了。
9 E$ n8 s' d' W" F2010年,市民郭女士一次性支付了49万元,在凤城六路枫韵润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去年10月份,郭女士接到开发商的电话通知,房子内部已经施工完毕,她可以收房入住了。接到通知时,郭女士因手头有事,一直无法脱身,于是收房的时间就拖了下来。2 d+ O u/ e+ K# e$ T& s9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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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郭女士在小区物业办办理了相关手续。可当她拿着装修钥匙打开房门时,眼前一幕把她惊呆了:新房里竟然被人弄得乱七八糟,两间卧室内有一张床和一个地铺,几样简单的家具,客厅还有根晾衣绳,上面挂着几件衣服。厕所下水管附近摆放着一个涂料桶,里面还有半桶尿。整个屋子弥漫着一股骚臭味。 郭女士从物业的记录本上查看到,在去年10月份,的确有一名姓崔的男子在物业办领过她家的钥匙,而这名男子郭女士根本就不认识。对于这名男子的身份,物业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小区的保洁员”。只是借用房子,在工作期间换个衣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洁员只是在毛坯房里借住,并没有造成房屋质量缺陷,不会影响郭女士正常居住。 这都是什么物业,你们怎么这么牛,随便就可以处理业主的新房?. o7 C0 P( h: V. J) |1 V* u. ?4 k
现在这房子买的,真是太不省心了,一不小心质量有问题,一不小心证件下不来、一不小心屋子就被其他人住了,还不让追究,这房子还买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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