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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个选择还是让我很纠结,正方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力,我很支持,反方,孩子不能要,我也支持。我认为,这种男人就应该用法律的利剑来拾掇,绝不能便宜了他!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女方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和与男方感情的破裂。那么,如果孩子生下来,孩子所要面对的是不完整的家庭和世俗的舆论及白眼,毕竟社会是现实和残酷的。大家都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能伤害其性命,但是谁又能保证,孩子出世后,能让她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全面的发展?与其让孩子受一辈子的罪,不如让他早日转投好人家。
所以,我的观点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没收男子作案工具,然后,拿掉小孩,重新生活。这才是适应如今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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