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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西安凉皮 于 2009-7-26 13:59 发表
好活动是绝对要参加的,好人是绝对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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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妈网应该明确出台一个规定,借助妈网这个平台进行商业活动的人员原则上不要担任任何版块的版主职能,这样即使出现了纠份和争议,妈网做为网络的管理方,版主做为具体的监督评价者,他们的意见才会显得更有公信力,在这点上,应有的回避原则还是应该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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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静儿妈妈 于 2009-7-26 14:10 发表
版主和三团的事件应该没必然的联系啊,其实三团的妈妈提的意见霖爸好好沟通一下,解决一下,只要活动好,大家肯定还会跟着你出去玩的.大家只是希望你们能在不是霖爸带团的情况下,培养出好的导游而已.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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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淡月辉光 于 2009-7-26 18:01 发表
其实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妈网应该明确出台一个规定,借助妈网这个平台进行商业活动的人员原则上不要担任任何版块的版主职能,这样即使出现了纠份和争议,妈网做为网络的管理方,版主做为具体的监督评价者,他们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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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淡月辉光 于 2009-7-26 18:01 发表
其实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妈网应该明确出台一个规定,借助妈网这个平台进行商业活动的人员原则上不要担任任何版块的版主职能,这样即使出现了纠份和争议,妈网做为网络的管理方,版主做为具体的监督评价者,他们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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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辞职跟三团应该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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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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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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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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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淡月辉光 于 2009-7-26 18:01 发表
其实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妈网应该明确出台一个规定,借助妈网这个平台进行商业活动的人员原则上不要担任任何版块的版主职能,这样即使出现了纠份和争议,妈网做为网络的管理方,版主做为具体的监督评价者,他们的意见 ...

那俺的“青青河边草”只赔钱不赚钱怎么办?是收大家费用了,但是俺是赔本赚吆喝,算不算商业活动呢?
小飞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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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石头他爸 于 2009-7-26 23:03 发表

那俺的“青青河边草”只赔钱不赚钱怎么办?是收大家费用了,但是俺是赔本赚吆喝,算不算商业活动呢?


我对石头他爸组织的这个青青河边草活动一直理解为妈网成员在一起小聚的一种网内的团体活动形式,如果你发起这个活动的本意是希望双赢,即为妈网增加凝聚力,同时也有意愿希望能增加些个人收入(因种种原因盈利未遂也算),那么最好提前做出说明。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是要赚钱,钱要赚在明处。

我感觉霖爸这次这件事为什么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主要是大家对霖爸实际上寄予很高的期望,但当实际情况与期待中有所不同时,这种感情上的落差,一方面是对此次旅行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是付出的信任被辜负的感觉。事实上跟过旅行团出去玩的都清楚,不遂人意的事肯定会有,只不过是多与少的程度而已。什么样的伤最痛,答案是不设防时受到的伤害,这次日照三团出现的情况可能在旅游行业里并不算十分恶劣的,但妈妈们却感觉很受伤,是因为她们在参加之前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想自己面对的其实是一个商业机构,而是以为是由一个信得过的朋友帮着张落的毫无悬念的快乐之行,这种没有思想准备的后果就是让愤怒被深深的失望再次放大,而变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了。

所以我还是建议,有意借助妈网这个平台进行商业活动的网友,尽量不要担当妈网的版主职务,这样妈网的公信力不被置疑,在商家和妈妈们之间才有了缓冲和调解、仲裁的中立机构,商家和妈妈们不是对立面,而是在这个平台相识结缘,各取所需,你付出诚信与实力,就能收获上帝的微笑,妈网不排斥商业活动,但从事商业活动的网友应该有足够的自律精神来爱护这个网络资源。
迪西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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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吧?大家主要还是要看如何解决该问题的。斑竹不斑竹的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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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等事件平息后再回来做斑竹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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