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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场工作,前天下午一个6岁左右的小姑娘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独自去上商场的卫生间,(孩子的妈妈去商场转了,爸爸带着孩子上卫生间,但是爸爸不能进入女厕,所以就让孩子一个人进去了)小朋友不知道卫生间的门是向外开的,就用力向里推,再加上那个门也许之前就不那么结实了,所以一下子就掉了下来,把孩子的脚砸了。
得知这件事情之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孩子和家长送往医院治疗,拍完片子医生看了一下说没事,工作人员还问医生要不要开点儿消炎药之类的东西?医生说不用,没伤到骨头,再说也没有啥症状,就是右脚大拇指上有黄豆大的一点儿深紫色的淤血,没事的,消炎药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看完病以后家长带着孩子回家了。隔了昨天一天,今天上午那个孩子的妈妈打电话说孩子的脚丫子肿了,而且孩子说脚疼,要求再去医院看病,商场说可以,于是双方约定第二天上午商场派车去顾客家接孩子和家长去医院看病,结果那个妈妈又提出因为孩子现在脚疼,不能上幼儿园,孩子必须有一位大人在家看着,所以要求商场承担一个家长的误工费。商场负责人说孩子小,大人也有监护责任,所以现在出了这件事情,家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所有的问题都让商场承担,医药费商场可以完全承担,至于误工费商场不能承担。哪位妈妈说商场必须承担,如果不承担明天就不去医院看病了,请记者来采访报道,商场负责人说能不能明天先给孩子看病,其他事情等看完病以后再说,但是这位妈妈就是不同意,说如果现在不答应赔偿误工费明天就不去医院看病,她会带着全家人和记者到商场来闹事!
这里我想先不说商场该不该承担误工费,家长该不该承担监护不力责任,我想说这位妈妈真的应该听商场的建议,先带孩子去医院治疗,而不是先到商场闹理赔的事情。我也是妈妈,如果我的孩子受伤了或者生病了,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先解除他的病痛,而不是为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对孩子不管不顾。真的不知道这位妈妈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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