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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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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
幼儿园托班
原帖由 我爱小蘑菇 于 2011-2-16 08:38 发表 如果事情闹成这样,最后还有多少人敢于随手拍照,哎
原帖由 m890612 于 2011-2-16 09:16 发表 可以随手拍照啊,但问题是也要在确定的情况下啊,也不能随便拍一张就说是“疑似”吧!更何况她拍的那张也没足够能力说明孩子被虐待过不是吗?
大学毕业
原帖由 春天的果果 于 2011-2-16 08:42 发表 发帖都道过歉了嘛,再说了,你父亲以后也要改改方式了,公众场合打孩子,那非公众场合呢?
原帖由 春天的果果 于 2011-2-16 08:44 发表 有懂法律的来说说,这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好象侵犯肖像权有一个特点是,要达到某种获利的目的,在这件事,显然没有任何获利的目的吧?
上小学
原帖由 春天的果果 于 2011-2-16 08:44 发表 我觉得大家对你父亲有看法,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他自己的方式造成的。
原帖由 秦璐 于 2011-2-16 08:47 发表 我看大家以后都不敢随便找疑似人贩子了
贵宾
原帖由 沫沫她娘 于 2011-2-16 08:49 发表 口口声声说只是让道个歉,却又提到肖像权?LZ究竟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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