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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听过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听过“楼人治楼”吗?+ [# @ H8 x# d6 q: ^
( c& y7 G i: M. L2 z8 w, \4 y9 e 曲先生是烟台某小区的保安,他说:“我是最近几个月才到这里来的,业主委会的人告诉我,小区是业主自管的,绝对不会因为缺钱而不发工资,他们会自掏腰包支付工资。”30号楼以前没有物业管理,而现在则是一个“迷你小区”,保安亭、门禁系统、停车升降杆……应有尽有,是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业主们有物出物,有钱出钱,自管自治这个亲手操办起来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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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实行了封闭管理后,早晚都有保安执勤,就很少发生被盗事件,这里也越来越安全。”“是啊,现在实行封闭管理,车不从这里走了,还雇佣了保洁人员,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了。”两位居民说起封闭管理之后的变化,你一言我一语非常高兴。5 ~" b5 e6 |& r! i2 w9 I7 a' K
) d. ~4 [5 w3 j5 @7 W& l9 b
对于“楼人之楼”自己成立物业你怎么看?你认为这“迷你小区”的物业应该被推广吗?& }3 }6 i b7 a% y2 _7 o2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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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妈超级兔子 发表于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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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的多层小区,尤其是单位的住宅小区可以。但商品房性质的高层小区,因为专业性的东西太多,一般的业主应付不来的。即使业主委员会雇佣专业人员,但因涉及的金额太大,时间长了,问题和矛盾也会出现的。这个,大家都懂的。所以推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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