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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听过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听过“楼人治楼”吗?5 G* }6 g; G `5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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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先生是烟台某小区的保安,他说:“我是最近几个月才到这里来的,业主委会的人告诉我,小区是业主自管的,绝对不会因为缺钱而不发工资,他们会自掏腰包支付工资。”30号楼以前没有物业管理,而现在则是一个“迷你小区”,保安亭、门禁系统、停车升降杆……应有尽有,是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业主们有物出物,有钱出钱,自管自治这个亲手操办起来的“小区”。2 M$ |6 l7 X; D# \
0 W/ z( G+ c) P3 E+ k “自从实行了封闭管理后,早晚都有保安执勤,就很少发生被盗事件,这里也越来越安全。”“是啊,现在实行封闭管理,车不从这里走了,还雇佣了保洁人员,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了。”两位居民说起封闭管理之后的变化,你一言我一语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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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Q- |: {' X1 I% p1 Z2 t! B1 M 对于“楼人之楼”自己成立物业你怎么看?你认为这“迷你小区”的物业应该被推广吗?) \$ H/ S3 x4 m, q0 g$ v, R1 W1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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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妈超级兔子 发表于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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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的多层小区,尤其是单位的住宅小区可以。但商品房性质的高层小区,因为专业性的东西太多,一般的业主应付不来的。即使业主委员会雇佣专业人员,但因涉及的金额太大,时间长了,问题和矛盾也会出现的。这个,大家都懂的。所以推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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