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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2-16 01:40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各位网友,大家最近都在关注“106路公交车遇疑似人贩”一事的调查和进展情况,事情发展至今,做为当事人的女儿,无论大家是顶是踩,我都要向大家把这件事做出回应。
首先我还是要感谢大家对孩子的关心,因为只要是有正义感的人不论是谁,大家的担忧都是必然的。但是在新闻媒体(华商报)对这件事做出澄清后,而且网上也能搜到此事的相关内容,依然有人咄咄逼人,还在怀疑当事人是人贩子,如果换做是你,会视而不见吗?我的父亲是在车上打了孩子,我们不否认他对孩子的管教方法欠妥,但仅凭他的那个举动就够得上是虐待孩子吗?法规里虐待的衡量标准是这个吗?
我们是从9号的华商报上知道这个帖子的,尽管报纸上的照片做了技术处理,但还是有很多亲戚朋友都认出来了,打电话询问情况。第二天上午我就和父亲带着孩子去报社做了澄清。在向记者还有报社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我们都认为这是一场误会,报社记者就对我们说会联系公安机关并及时登报澄清事实(当晚还把我们的证件拍照留底),在我们离开后不久他们也联系到了作者。在此我必须要说明的是,在报社我们对记者说的很明确——对发帖者的这种爱心和积极的态度我们非常理解,但是在“还没有搞清楚事实真相的时候就把照片发到网上”的这件事我们有些困惑,你可以打110报警,也可以给打拐办传照片报案,还可以请求当时车上的人把他扭送的公安机关,那么多的办法,但是为什么偏偏选择了上传照片这个做法呢,难道只是因为一个你所说的“疑似”,我父亲就要背负这样的骂名,惨遭“人肉”?我们之所以希望能联系到她本人是因为“照片传到网上”这件事,以及因为这件事涉及到的社会舆论和网友们无情的诋毁和谩骂对我父亲已经造成了不可言喻的身心伤害,我们本来是不想把这件事再扩大和公开化,只希望能够好好的处理,从而消除老人家的心理困惑,仅此而已,然而当天她就通过记者拒绝了。还有,在她“澄清”的帖子中讲到我们要打官司告她,我郑重声明我们绝对没有说过类似的话,当时在场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可以作证。
我依然尝试着通过报社得到她的电话号码,想把这件事和睦处理。在真想大白的同时,考虑到记者和她本人可能想到的顾虑,我已经多次向记者表过态,只是想让她向我父亲就“照片上网”的事坦然的道个歉,哪怕是在电话里也行,绝不会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今天经过记者与她的沟通,记者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了她,电话中我告诉她想要面谈,中间也提到过侵犯肖像权,但这是介于有着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提出的,她做出了强烈的反对态度,说我们的这个要求她办不到,还说在她的帖子中已经做了“很诚恳的道歉”,认为我对她“不依不饶”,在我看来毕竟这不是电话里一两句话能说的清楚的事,而且对一个人声誉造成的伤害仅仅就是把照片传到网上后再删除,然后再发个帖子就算了事?难道我们连一句“对不起、大家都是误会”之类的话都得不到吗?既然已经真相大白,那么在遭到肆意的辱骂和社会的舆论后,我们就应该忍受着这一切然后让那个帖子悄悄地沉至谷底?
    试问在一个孩子戴着帽子和口罩的情况下,有哪位能看出孩子的脸是肿的、是青的?在他上传的照片中又有谁看到孩子脸上的淤青了,凭什么就那样说?我也可以很清楚的告诉大家孩子没有受过任何的虐待,至于手上的伤,是去年调皮被狗咬伤的,这个都是有人证和医院证明的;她本人和网友也提到过孩子的父母,这是我们的家务事,恕不便奉告,总之我们已经向报社记者提供了我们相关的身份和关系证明。然而在她本人都做了所谓的澄清后还会再发出这样的帖子,
发表于 2011-1-26 22:04 这是一场误会,澄清!大家认识这个人吗!!疑似人犯子!)请问,那些有良知和爱心的人们,这个帖子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今天能够把这件事讲出来,也是已经做好了被骂或者是被指责的准备。但是,这并不代表之前我们对这件事无动于衷,各位既然是为人母的,相信也是为人子女的,反复想想吧!你们针对的到底是人贩子还是孩子的大伯?还是那句话,我们无意于伤害或是攻击她,但是在事实已经真相大白的同时,做女儿的就不能为父亲讨回一点公道吗?难道在有着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公道就应该被正义所磨灭吗?

还有,我会对我今天所说的一切负责,希望有些网友们也能够对自己的留言负责,不要因为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就可以肆意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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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支持楼主,从帖子的组词来看,像是专业写手写的。
我觉得拍照没错,怎么拍照的妈妈仅仅拍了你爸,没拍别的带孩子的人呢。
大伯也好,大妈也罢,对孩子好些,就不会被人误会了。
提高下素质,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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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何必在这其取其辱呢
你只想到让臭蛋妈给你道歉
你怎么不想想她当时是出于对你孩子的关心才那样做的
你应该感谢她呀
可悲的很

[ 本帖最后由 yblxf 于 2011-3-1 1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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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场合那么打孩子让别人看不下去,活该被当成人贩子!
还好意思来说什么肖像权,“教育”自己亲戚家的孩子都那么狠,不是人贩子也不是什么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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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您顶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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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在车上也会认为你爸爸是人贩子的!只是我没有臭蛋妈的勇气与执着,支持臭蛋妈?让更多了好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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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AYF 于 2011-2-16 11:18 发表
这件事情演变到现在结局太另人心寒!

最早,那位妈妈出于好心将图片发出来,为了防止真的有孩子被拐做出自己能做的事情。

试问楼主,万一哪天是真的人贩子,那是不是发帖的妈妈算第一时间提供了最有价值的信息 ...


顶。。。。。。。
桃子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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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臭蛋妈!!!
想告,告华商报去!!!!
想打官司,找华商报去!!!!!
想报警,打110去!!!!!
好心人办事儿就算是不对,还非要人家电话、当面道歉啊?
女儿心疼爸爸我能理解,可是你也有点度量啊。
首先你爸在公共场合打孩子就不对,
再说了,要是真的不是你爸,而是xxx,你现在感激人家还来不及呢。。。。。
要没有这些多事的、热心的人,多少家庭破碎了啊,你就不能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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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楼主的心情,也是这件事的受害着。我们不能改变父辈们的好多习惯。
也能理解发贴的妈妈。好心呀。
这种事情出现的极率也是很少的。相互体谅一下就好了。
190楼,这件事和南京彭宇案怎么能同日而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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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红色的不拿拿 于 2011-2-16 09:08 发表
这社会怎么了。像臭蛋妈妈的行为应该支持的和表彰的。竟然那个王八蛋的女儿还要求人家道歉。公道自在人心。你发了帖子,看看有人支持你没。

  你爸爸为什么不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如果你爸爸对孩子没有过激的行为 ...


我觉得你的话太欠妥了,再怎么说也不能骂人啊?换拉思考下吧.如果多些理解和尊重就不会有这样的贴子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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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多说了,一句话,无限支持臭蛋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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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南京彭宇案,真是感叹好人没有好报,等到有一天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好心人再没有人肯帮你的话怎么办?为什么大家不能给那些好心人多一些理解和鼓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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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uoan1129 于 2011-2-16 08:41 发表
好心的妈妈做好事,理解下,已经发帖说了就可以了。

只是个妈妈想做好事,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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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支持臭蛋妈,觉着好人多,真到了大家都默然的地步不是更可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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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行为值得肯定,支持街拍,普通人只有这些办法做好事,比什么不做的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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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看过电影《刮痧》没?我想这位父亲的行为对于孩子已经造成伤害,这在严格意义上说也不见得就是家事。楼主将别人的一番好心曲解至此,为什么不看看自己到底有什么问题呢?悲哀呀,那么可爱的孩子,有如此不讲理又蛮横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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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找华商报的责任,影响是他们造成的,不应该找这里,在这里圈子里,我们家长理短什么都说,难不成以后说不成了  非常庆幸的是这个孩子不是被拐的孩子,公安局立了案是不是有有妈妈报案?,对于这一点我非常非常赞赏,假如假如这真是个被拐的孩子,可不就提供的线索吗?大家都这样关注这类事情,可以帮助多少宝贝回家啊,

[ 本帖最后由 帅宝7斤8两 于 2011-2-21 10:03 编辑 ]
繇繇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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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都是“钱”在作怪!看不到人家只是出于一种保护心态,而楼主此刻的心态呢,朝“钱”看,卑鄙反而“咄咄逼人”,耻而不以为然。鲁迅先生笔下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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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爱小蘑菇 于 2011-2-16 08:58 发表
要有时间去告华商报啊,他作为媒体都不懂肖像权啊!好心的妈妈只是尽自己所能做点事情,就别纠缠她了
我都了解过了,华商报发这篇稿子的时候是从公安局拿的材料,而且当时公安局已经对此事立案了,所以华商报的报道也不存在问题。臭蛋妈妈写出来也都是出于一篇好心的,这只是个误会而已,但以后妈妈们还是要注意的,发别人的照片上网是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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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棉花的糖糖 于 2011-2-16 09:05 发表
这个帖子其实就没有必要出现了,本来事情已经将要随风而逝,但LZ的帖子会再次激起这件事情久久不能散去。我想碰到这种事情能像臭蛋妈那样做的人少之又少,虽然这次是误会,但不能否认这样做确实会挽救一些被拐的孩子 ...





我也支持臭蛋妈的做法,因为街拍确实已经让几个被拐的孩子回到了父母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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