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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搬家,以前租的是单元房,住了两年半,走之前专门请了保洁公司全面打扫了一下,纱窗等一些易坏的都换了新的,结果房东去验房的时候,不满意,说我们把他的东西用的不好了。例如厨房的抽屉门合叶上掉了一个螺丝,柜子的包边白条子掉了,卫生间马桶有点松动,胶粘的不劳了,卫生间的门最下面掉了一点皮(因为常年见水,又不是实木)等等,挑了一堆毛病,而且要求我们必须把他的房子恢复到原样。我想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小毛病修缮工作是应该归房东负责,还是必须我们负责?:wanwan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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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补充一下,房东再挑了一堆毛病后要求恢复原样,我老公就说已经住了两年半了根本就不可能恢复原样,他一听直接就扑上来要打我老公,被他老婆抱住了,还说要按合同办事,一看这样就没法和平谈判了,我们就走了,没再跟他谈。0 k& `: B" }2 s. t% k# t, q
我就觉得可奇怪,有什么问题不能商量解决吗?非要动粗!!我老公说他要是好好说,我们真就给好好弄了,他这态度,什么也不给他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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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2 k+ P8 \' Z; o. _( f[ 本帖最后由 李享妈妈 于 2009-6-9 18: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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