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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简单爱小小 于 2011-3-13 11:37 编辑
刚看到的一条两会上的新闻,人大代表宗庆后称,“现在购房大多靠贷款,退休时房贷才还清。如果只有70年,等于我们还完贷,又要从头再来,那不是让人世世代代做房奴吗?”
他建议,应制定法律“明确70年后不交钱仍能使用土地,让百姓吃颗定心丸”。
对于我国的房屋使用权70年,我始终是无法理解,
现在人们辛辛苦苦攒钱买房,不就是为了下一代能生活的轻松些吗,
可是这70年的年限,让人感觉如鲠在喉,
70年后,
是不是我们的儿女又将重蹈我们的覆辙?
一些发达国家房价比我们便宜我们也就认了,可是人家的是永久使用权,甚至是拥有权。
而我们只有70年,有时真不知道我们去买房,拼上自己大半生的幸福去买房,到底值不值呢?
姐妹们也来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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