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0 | 浏览: 1530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洋洋妈 Nancy

合作商家访问商家店铺

Rank: 1

经验值
34673  
爱心活力豆
3  
宝宝生日
2011-07-30 
地区:
雁塔区
街道:
小寨路街道

Medal No.11 淘宝掌柜通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0 19:06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莲湖区的
洋洋妈 Nancy

合作商家访问商家店铺

Rank: 1

经验值
34673  
爱心活力豆
3  
宝宝生日
2011-07-30 
地区:
雁塔区
街道:
小寨路街道

Medal No.11 淘宝掌柜通

回复 代栗子 的帖子

在哪里办?几寸照片?谁的?
代栗子

大学毕业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经验值
80601  
爱心活力豆
4  
宝宝生日
2010-09-21 
地区:
街道:

Medal No.11

直接派出所,随母亲的,照片好像不要是医保要的。抱娃照的两寸。
洋洋妈 Nancy

合作商家访问商家店铺

Rank: 1

经验值
34673  
爱心活力豆
3  
宝宝生日
2011-07-30 
地区:
雁塔区
街道:
小寨路街道

Medal No.11 淘宝掌柜通

回复 代栗子 的帖子

妈妈是集体户口咋办
代栗子

大学毕业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经验值
80601  
爱心活力豆
4  
宝宝生日
2010-09-21 
地区:
街道:

Medal No.11

回复 CXL-LILI 的帖子

必须要把你的户口迁出才可以办理新生儿户口,如有房产建议迁到房屋所在地!或者落户到爸爸那里也可以!
洋洋妈 Nancy

合作商家访问商家店铺

Rank: 1

经验值
34673  
爱心活力豆
3  
宝宝生日
2011-07-30 
地区:
雁塔区
街道:
小寨路街道

Medal No.11 淘宝掌柜通

回复 代栗子 的帖子

谢谢,再问一句,宝出生后报户口有时间限制没
代栗子

大学毕业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经验值
80601  
爱心活力豆
4  
宝宝生日
2010-09-21 
地区:
街道:

Medal No.11

回复 CXL-LILI 的帖子

按照我市户籍管理证的规定,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所生婴儿报出生户口可报本市亲戚、朋友户内,确无落户条件的也可报入父母单位集体户口(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代栗子

大学毕业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经验值
80601  
爱心活力豆
4  
宝宝生日
2010-09-21 
地区:
街道:

Medal No.11

回复 CXL-LILI 的帖子

我在市公安局咨询的,希望有用!
洋洋妈 Nancy

合作商家访问商家店铺

Rank: 1

经验值
34673  
爱心活力豆
3  
宝宝生日
2011-07-30 
地区:
雁塔区
街道:
小寨路街道

Medal No.11 淘宝掌柜通

回复 代栗子 的帖子

很有用,你也很耐心,非常感谢。
代栗子

大学毕业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经验值
80601  
爱心活力豆
4  
宝宝生日
2010-09-21 
地区:
街道:

Medal No.11

回复 CXL-LILI 的帖子

没有,尽量早落户,可以办理医保什么的!
还有要落到人才中心集体户需征得人才中心审批同意方可,公安机关无此权限。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请问大家怎么给宝宝报户口?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7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