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2 | 浏览: 643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8Rank: 8

经验值
313181  
爱心活力豆
10  
宝宝生日
0000-00-00 
地区:
街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8:18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梦慈| 于 2012-7-10 18:22 编辑   J( ~/ g, F+ M' G* s

( o, y) J/ u3 G; G7 ]8 E4 r
     看大家有人说看五证的时候,没有看预售证上的具体楼,结果造成了后续的很多麻烦,房子交了也不能住,那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大概说一下这“五证”“两书”,并且大家爱买房时必须要认真查看的内容!
先说五证两书吧

, i. a* p* T- G3 }8 h0 e
一、 规划局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

; d0 o9 F# W, w; Z! P2 [) M9 L
二、房管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9 }! s  l- _6 R9 F) C2 P% B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
注意: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 d- I6 i* t  @5 ~' D4 e
四、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是工程可开工的法律凭证,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应要求出示该证。如是现房,应查看建委发放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 & E% u" Y0 n9 r6 o" ]
, b7 _. E$ J8 {( o
五、房地局《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系可预售、销售凭证,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销售范围。有的房屋开发商已办理了大产权,此时应看产权证上是否包括了所购房屋。
注意:* Z0 U! n3 x4 G$ f; k. T1 e& ~
1.第五条最重要,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很多开发商都是没有预售证就开始卖楼了,在卖楼期间办理预售证,办下来是最好的,办不下来以后的房本就是祸根。5 [& j% H7 K& L0 c
2.要注意日期,大的开发商这方面没问题,小的开发商就得注意了,很多小开发商都会钻空子,结果造成售楼纠纷,售楼的开始日期,这个决定了房屋的使用年限,到手里还剩余多少年。
3.就是网友提到的,要注意上面具体写的是第几期,第几号楼,自己选的楼是否在上面
/ Z- g1 l# X2 Z- |& K& I. |/ `
六、“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这个两书是在交房的时候发给业主的,没有这两个书交房是不合格的,所以收房的业主要注意。
" g  j  ]. [: l) D# o9 p  z# L( F
    买到证件不齐全的房子,在办理以后的诸多事情时可能会遇到麻烦,如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因此,在买房子时一定要严格审查五证是否齐全。9 l- ~$ H5 V$ d7 H1 N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经验值
14662  
爱心活力豆
4  
宝宝生日
2009-09-02 
地区:
新城区
街道:
解放门街道

Medal No.11

(⊙v⊙)嗯,学习了4 I5 ?3 {  A7 T! ?( W5 f% u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经验值
4309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地区:
街道:
好帖。学习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买房查“五证”,带上放大镜,小编教你审查五证的注意事项!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7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