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 | 浏览: 238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8Rank: 8

经验值
6241  
爱心活力豆
0  
宝宝生日
0000-00-00 
地区:
碑林区  
街道:
碑林区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17:1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在美肤界中,如今也是混搭风盛行,虽然每件护肤品上市之前必然都经过严格检验,但如果你混搭不当,也会引起不小的烦恼,要知道,在论坛哭诉混搭失败的小白鼠可是天天都有。7 {7 S- \' D6 X, x4 Q1 p
/ A6 d* n6 G' K2 W( c5 Z$ S
结果一 肌肤护理重复, y* I( [- k$ i1 j. Y- u4 B0 I" R; S
+ w) r2 r! }/ u( }- M
  混搭最容易造成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不了解混用产品成分的情况下,使肌肤受到两种影响,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所使用的产品功效重复,造成肌肤在某种程度上的所谓"重复吸收"。
- u: X! K3 S/ d* b% Z$ J7 L. ]6 a# P# u; q4 n
  疑问1 各家有各家的镇店之宝,我如果完全按照护肤的步骤,去相应地购买它们,会出问题吗?
2 ?8 x/ }1 N. [4 @4 C' [% Z% ]
! C: J& r7 ?: \6 S& i! |  了解肌肤和产品放首位" n7 a# [- s  M. m4 H. o% ]( f& g$ M

  j" }5 @( R( e) b+ e  首先你一定要去深刻了解你的肌肤,知道它需要的是什么,然后再去了解产品的功效,这样的混搭才能有的放矢。这是我们在进行所有混搭之前必须要掌握的原则。2 n7 s7 r6 y6 N3 v% m

6 K, i% w' Y0 R$ Q4 ]/ S  看活性成分有无交叉+ P& h9 B2 i+ \& h" q

6 q- _. e8 @% O& L2 |- ~  在选择各家的明星产品时,大家一定要注意看说明书。因为所有的化妆品都有自己合理的配伍比例,所以在你购买这些产品之前,先要看看它们的活性成分是否有交叉,因为明星产品,特别是精华、面膜、面霜类的产品,活性浓度都很高,这些效果突出的成分一旦重复,就有可能给肌肤以巨大压力。举个最简单的美白例子,如果你把不同品牌里含有高浓度维C美白精华和含类似高浓度维C的美白面膜同时使用时,大多数情况下护理效果是不会叠加的,但这样一来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二来还可能造成“过度”护理,给肌肤带来不小的“压力”。
  o! W+ I1 k- g. }5 ^- M
0 X+ B9 q6 u3 o  疑问2 有人说日系和欧系的护肤品不要混搭,因为它们的护肤理念不完全一样,差异越大,肌肤接受起来肯定得有个过程。这样的说法有道理吗?7 a6 \6 S( o+ X' T
- E2 J+ J- A) e1 F6 c7 E
  关键看步骤是否重复+ o9 Y$ l3 g- Y, R& J, S

; T( k2 f! ^7 c" ]7 b  肌肤是否适应,一般跟不同派系没有多大关系,但有一个原则,你要充分考虑混搭有没有造成护肤步骤重复。因为大多数欧系品牌通过洗面乳+化妆水来完成清洁步骤,它们的水有二次清洁的本事,而大多数日系品牌却是卸妆油+洗面乳,化妆水只负责去补水保湿。如果你一开始使的是卸妆油+洗面乳,这一洗面乳已经有深层清洁的作用了,但之后你又换用了另一个具有清理皮层功效的化妆水,也就是相当于下了3次工夫。' i. f- d" B9 s; ~; x% {; C

. Z5 |) E  b# d5 d9 {  同一品牌三步清洁放心用
, T6 p" h  e  F( _6 A$ Q& \2 k: F3 @2 d% m0 }
  现在的派系差别也在日渐模糊。如果是同一个品牌系列中有卸妆油—洗面奶—化妆水(二次清洁)这样的3步骤,那它肯定经过严格测试,大家可以放心大胆地用。但如果是混搭就很有可能造成清洁过度,角质层受伤后,肌肤等于失去了一道天然的“屏蔽门”,特别是很多人还喜欢在后面再混搭一个去角质面膜,那就更是画蛇添足了。

Rank: 8Rank: 8

经验值
6769  
爱心活力豆
1  
宝宝生日
2008-08-21 
地区:
碑林区
街道:
文艺路街道
学习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小心美肤品混搭会"相生相克"
快速回复

友情链接: 搜优宝GEO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7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