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慕青se 于 2013-12-20 16:52 编辑
我半年前在楼下的美容店花费了900多块钱,办了张脱毛年卡。我去店里脱毛的时候就觉得有点疼了,回家以后就开始红肿、结痂了。我就下楼找他们,他们说是正常现象,不能退卡。我想着可能就是这样吧,我也不懂啊,但是腋下等了好多天都不见好,我就有点不放心了,就去医院检查,没想到医生说是灼伤。回去后我立马就找他们去了,把医生开的证明拿给他们看,出来接待我的是个店长,店长趾高气扬的给我列了三条,第一条是赔偿1000元,第二条是拿了钱后,留疤和店里没关系,第三是不能找媒体曝光,如果曝光,我要给美容院双倍赔偿。 我想说,这是霸王条款吗?明明是你们美容院把人弄伤了,不道歉也就算了,现在还是这种态度,我找媒体曝光怎么还要给你赔偿,你不做贼怎么能心虚?!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啊! 后面还有更不要脸的,他们的店长还给我说,我的的美容卡可以用5次,第6次出的事,这第6次本来就是我们义务为你服务。脱毛本来就会出现你这种情况,不能医生个人说灼伤了,我们就赔偿,得去做医疗鉴定,她还说要走法律程序。 我晕,能说出这种话还真是脸不红,可能是他们就没有脸了,你们还这么好心给人家义务服务,年卡上面应该也没有标出只能做5次吧,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的最好代表?!这倒是先倒打一耙了,你走法律程序,我还要走法律程序呢!!!! 祝这种无良商家早日倒闭,祝世上的所有无良商家都早日倒闭! ——————————————————————说明分界线--------------------------------------------------------- 在此声明哦,不是咪.咪脱毛,大家别误会了,我之前也不知道咪.咪脱毛家的服务很好,后来听朋友说的。 不然我也不会去上面那种破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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