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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 null, left]一、项目概述[p=32, null, left] 1、项目名称: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 2、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7窗口[p=32, null, left] 3、办理范围:凡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外省市户口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可由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居住地所在区县老龄办审查盖章后,方可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个人);15个工作日(集体) 5、收费标准:不收费[p=32, null, left] 6、窗口电话:86785045 86785193 投诉电话:86786741[p=32, null, left] 二、法定依据[p=32, null, left] 1、《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7号)[p=32, null, left] 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市政发[2009]80号)[p=32, null, left] 三、办理程序[p=32, null, left] 1、在市政务中心7号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办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2、审核办理。[p=32, null, left] 四、申报材料[p=32, null, left] 1、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1张;[p=32, null, left] 3、外省市户口的老年人,长期居住我市的,由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居住地所在区县老[p=32, null, left] 龄办审查盖章。[p=32, null, left] 五、备注[p=32, null, left] 1、老年人也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区县老龄办递交上述**资料,由区县老龄办审核后代老年人办理。2、老年人如遗失或损坏“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需要补办时,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审核后方可补办,补办时需缴纳材料费。
事项名称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办事人类别
办理依据 《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及享受优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老龄办发[2009]24号)文件
办理程序 老年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区县老龄办进行登记,各区县老龄办统一将资料送交市老龄委**室办理,办理好的证由区县老龄办领取发给老年人
申请条件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及外省市长期居住在西安市的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
提供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用A4纸复印),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1张,外省市老年人长期居住在西安市的,须由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
办理时限 送交市老龄委**室15个工作日后
办理方式
办理时间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是否有相关表格 否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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