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梦慈| 于 2011-12-9 09: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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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6 M( K2 B1 c% K! c% v" ] 之前有网友发起过关于“以房养老”话题的讨论以房养老,去世之后房子归银行所有!妈妈听过吗?,以下是部分妈妈的观点:
/ E0 l. ?+ e C0 A; W/ F, G" X* N, v“如果这样的话 中国的亲情和几千年的道德伦理都要丧失了”
' J0 ^4 Q% f6 J8 f# z“挺好的,希望我老的时侯不要给子女负担”
: s N5 B# Q$ Z# p2 t8 X. r; M“所以我认为大部分人不会采用这个办法养老的,这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6 ~) V$ X) g+ k% J/ t; {“可以让子女自立,不要想着继承 不劳而获 没有上进心”! V6 X) p) I, P/ s
现在西安有银行也在实施这个政策了,反响一般,新政策要适应一段时间,但面对每天大量的咨询人群,惨淡的报名,是政策的问题?还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睿智的妈妈们说说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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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7 \) j9 C/ S$ v, ]) m* a! ?在大家做出判断之前,小编先将具体的政策描述一下:0 d! r; [2 Q7 V, Y9 r4 t
申请“以房养老”业务的老年人需要年满55周岁,老年人可以单独申请或者和自己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一起申请贷款用于养老,申请人需要提供房产的相关材料,经过专业公司评估后,最多可以获得不超过评估值60%的贷款,贷款也必须用于养老。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拥有第二套住房的材料,也就是说申请“以房养老”业务的老人和子女至少需要拥有两套住房,目前这种“以房养老”按揭最长的时限是10年,这种养老金的付款方式是每个月支付一笔,单月的贷款总额不超过两万元。申请业务的老人只需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利率为市场基本利率,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如果到期后不能偿还本金,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f4 m5 {! j( p9 X%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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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以房养老”的政策: `: |: H5 S# n2 V
在国外,“以房养老”实际上就是金融租赁的一个过程,老人的房子买了拿到产权证了,可以拿着产权证去抵押倒按揭,换取丰富的养老资金,但还在他的房子里面住,百年之后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归这个金融机构所有了。那这个每月或每年的养老金怎么定的呢?它按照银行评估的程序,按现在社会平均寿命,还有个人身体健康情况的一个总体评估。为什么房子不留给下一代呢?遗产税很高!遗产税税率之高是国外“以房养老”出现的主要原因。“以房养老”属于市场经济金融租赁的范畴,自主自愿,何况发达的国家养老已经纳入养老福利系统,“以房养老”只是在养老福利之上的另外一种变现过程,可以让老年人在晚年活得更自在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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